方志敏诗歌中的“小我”与“大我”******
作者:戴和圣
方志敏的诗歌集中创作于他走上革命道路期间(1922—1923年),以及1935年牺牲前夕,从中可见他在革命艰难时期的深邃思考和崇高信仰,诗中处处闪耀着“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品格。
(一)
方志敏出身贫寒,自幼经历艰辛坎坷、尝尽人间疾苦,这使得他对劳动大众的苦难感同身受,自觉将“小我”融入追求人民幸福的“大我”之中,刻苦求学、投身革命,坚定了为人民求解放、谋幸福的初心使命。
在九江南伟烈学校读书期间,他牵头开展阅读进步报刊的读书活动,参与领导反对“华盛顿会议”的爱国运动,发起成立揭露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非基督教大同盟”小组,引起北洋军阀的敌视。1922年夏,他愤而退学回到家乡弋阳县法雨寺养病。肺病、呕血的恶疾和贫穷的现实,使他愈发感到压抑,作《呕血》以吐心中块垒:“我这般轻轻年纪,就应该呕血吗?”质问暗黑的世界;“我为家庭虑;我为求学虑;我又为无产而可怜的兄弟们虑。万虑丛集在这个小小的心儿里,哪能不把鲜红的血挤出来呢?”青年革命者爱国爱民的心,殚精竭虑到滴血;“无产的人都应该呕血的……何止我这个羸弱的青年;无产的人不呕血,难道那面团团的还会呕血吗?”矢志探寻现实问题的答案,力图为人民、为中国谋求改变。“读书不成,只为家贫,千万人贫而失学,何只我方志敏一人”,他只身漂泊上海,毅然踏上爱国救国的革命征途。
他深切同情劳动者,《哭声》以灵魂体验悲鸣痛呼,“他们呜咽的、悲哀的而且时时震颤的声音,越侧耳细心去听,越发凄楚动人了”;用心倾听民间疾苦,“我们血汗换来的稻麦,十分之八被田主榨取去了,剩的些微,哪够供妻养子”;为最底层人民悲壮呐喊,“我们牛马一般的在煤烟风尘中做做输运,奔走,每日所得不过小洋几角,疾病一来,只好由死神摆布去了”;感慨劳动大众的无奈与不甘,“狂暴的恶少,视我们为娱乐机械,又来狎弄我们了”;揪心未来力量的质朴发问,“我们刚七八岁,就给放牛作工去吗”;民生悲悯是吹向革命青年的战斗号角,“青年人,可爱的青年人,你不援救我们还希望谁”;勇毅回应人民的哭诉,“我应该援救你们,我同着你们去”,激励有志青年勇立潮头,担负救国救民重任。
(二)
方志敏历经辛亥革命、五四学潮、国民革命、抗日反蒋浪潮,始终站在大动荡、大变革、大危难的风口浪尖,以心怀“大我”的爱国爱民情怀不断思考国家前途、民族命运和人民幸福。
他极端厌恶和仇恨黑暗的现实,《血肉》用寓意的笔法倾吐心中愤懑:“伟大壮丽的房屋,用什么建筑成功的呢?血呵肉呵!铺了白布的餐桌上,摆着的大盘子小碟子里,是些什么呢?血呵肉呵!”揭示出统治阶级享用的一切皆由劳动人民用血肉创造的黑暗现实,谴责社会的不公。
他苦苦思索救国救民之道,感愤于旧社会的罪恶创作了《快乐之神》,“快乐之神,你在哪里?我寻你好久了呵”,通过跨时空对话,深刻反思残酷的现实,激发革命者的斗志,呼唤理想社会的到来。他自嘲22岁的年纪却像32岁,“脸儿黄瘦了——额上还鼓起两条很粗的青筋;皮肤起了些皱纹;黑发丛里,长出了好几根白发”。雪上加霜的还有吐血的顽疾,他不禁发出感叹,“快乐之神,我的生命,是走到最危险的境地了!我所以如此,就是你不和我同在”,这是青年革命者的自画像,体现了他刚毅的品格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他游走在危险的边缘,“可怜的青年,我何尝不愿亲就你呢?只是在你周围的地方,有许多许多凶狠狠的恶魔……我怕闯入你的悲惨的世界呀”,却从未放弃思考,誓要改变这人吃人的社会。
(三)
爱国救国是方志敏的人生原点,指引着他深刻思考现实问题、竭力求索革命前途、毕生扎根革命实践,积极成就“大我”与“小我”。
他用《我的心》真情告白:“挖出我的心来看吧!我相信有鲜血淋漓,从彼的许多伤痕中流出!”虽历身心磨难,但对党的赤诚、对人民的炽爱始终如一;“生我的父母呵,同时代的人们呵,不敢爱又不能离的妻呵!请怜悯我!请宽恕我!不要再用那锐利的刀儿,去划着刺着,我只有这一个心呵!”心系亲人、也忧世人,祈盼人民安好,这是痛彻心扉的忧,更是刻骨铭心的爱。《同情心》抨击人吃人的黑暗社会,“在无数的人心中摸索,只摸到冰一般的冷的,铁一般的硬的,烂果一般的坏的,它,怎样也摸不着了”,揭露反动统治阶级的腐朽糜烂;“把快要饿死的孩子的口中的粮食挖出,来喂自己的狗和马;把雪天里立着的贫人的一件单衣剥下,抛在地上践踏;他人的生命当膳饗,他人的血肉当羹汤,啮着喝着,还觉得平平坦坦”,谴责黑暗势力的残酷无情,同情贫苦大众的尊严尽失;“爱的上帝呀,你既造了人,如何不给个它”,寻求改变没有“同情心”的社会成为他毕生的追求。
1934年12月,谭家桥战役失利,他率领部队转移,途经皖南柯村时写下“握紧攙枪,任它风浪”,教育红军干部要坚持斗争。次年1月,部队行至浙赣交界,正值大雪,他有感于雪压翠竹,即景吟诗:“雪压竹头低,低下欲沾泥。一朝红日起,依旧与天齐。”抒发了革命必胜的信念,充满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大我”的思想境界使他从来无畏于“小我”的艰难困苦,“我加入了共产党,从此我的一切乃至生命都交给党去了”。在狱中,他忧心国家存亡,向死而歌:“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为着共产主义牺牲,为着苏维埃流血,那是我们十分情愿的啊!”充溢坚如磐石的信仰力量,“愿消天下苍生苦,尽入尧云舜日中”的理想抱负,伴随“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怒吼,化为波澜壮阔的时代进程。
郭沫若诗赞方志敏曰:“千秋青史永留红,百代难忘正学功。纵使血痕终化碧,弋阳依旧万株枫。”作为老一辈革命家的崇高典范,方志敏的诗歌充分彰显了“小我”的品质与“大我”的境界,是共产党人人格力量的重要源泉。(戴和圣)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