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新疆大地做好非遗传承文章******
讲述人:石河子大学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学艺术学院教授 吴新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一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者,我更加坚定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更多优秀传承人、深入推进文化润疆的信心。
2009年,从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毕业回到石河子大学工作时,我便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开展新疆非遗保护和研究。当时,了解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并不多,这为我们的研究增加了不少困难。但困难的事情总要有人去做,这是新疆的需要,也是时代的需要。
十余年来,我们扎根新疆大地做研究,从零开始探索和积累,逐渐影响和聚集起一批优秀人才,极大地推动了新疆非遗研究工作的开展。2011年,石河子大学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成立,这是新疆高校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机构,是集非遗教学、科研、文化传承与社会服务为一体的重要平台。中心坚持“求真”原则,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开展非遗科学研究和资政服务,承担了三十余项国家、省部级课题,产出了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出版了新疆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教材《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2016年开始,中心聚焦非遗人才培养,将其与手工艺行业发展、乡村振兴及非遗文旅融合升级等工作结合起来,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新疆、兵团现实需要开展工作。这一转变意味着我们对新疆非遗领域的研究由“求真”转为“致用”。经过多年的努力,新疆非遗传承人培养工作成果丰硕。家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的绣娘左拉汗,是我们承担的文旅部、教育部、人社部中国非遗研培项目哈萨克族毡绣布绣研培班第一期的学员,参加培训时她已经70岁了,是年龄最大的一位学员,却也是最努力、接受新理念最快的学员。参加培训后,左拉汗成立了哈萨克族刺绣合作社,不仅自己年收入突破五万元,还带领连队妇女职工一起创业致富,成为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再一次让我们提振了信心。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面的独特作用,继续在“求真”和“致用”上下功夫,力争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升级、服务社会发展和更加系统性的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新突破。
(光明日报记者赵明昊、光明日报通讯员甘秀叶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5版)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